融資交易,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籌碼。在投資者看多某只證券、預測該證券價格將要上漲時,若手頭沒有足夠現(xiàn)金,便可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買入看好的證券,在低位“融資買入”,高位“賣券還款”,以獲取更多收益。
案例:某客戶滿倉A證券,又看好B證券,于是將A證券作為擔保品提交至信用賬戶后,向證券公司融入資金,“融資買入”B證券。該客戶不僅享有原持有的A證券上漲的收益,同時也享有了B證券上漲的收益。
融券交易,改變了證券市場原來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單邊市”狀況,即在客戶看空某只證券、預測該證券價格將要下跌時,雖無此證券持倉,卻可以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并賣出該看空的證券,在高位進行“融券賣出”,低位“買券還券”,以獲取價差收益。
案例:某客戶空倉并預測A證券價格將下跌,于是將現(xiàn)金作為擔保品提交至信用賬戶后,向證券公司融入A并賣出,即“融券賣出”A證券。在市場下跌時,客戶享有了融券賣出的收益,實現(xiàn)了賬戶資產(chǎn)的保值增值。
與現(xiàn)有證券現(xiàn)貨交易模式相比較,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增加可用于交易的資金和證券,具有一定的財務杠桿效應。在同等資金的條件下,投資者可以通過融資融券的杠桿效應獲得更多的收益。
案例:以普通交易為例,假設(shè)某客戶在普通賬戶用全部的10000元現(xiàn)金買入某只證券,則當該證券上漲10%時,賬戶收益率為10%。
以信用交易為例,假設(shè)某客戶在信用賬戶以10000元的現(xiàn)金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某證券,當保證金比例為50%時則可融資買入的金額為20000元,當該證券上漲10%時,賬戶收益率為20%,且賬戶原來的10000元現(xiàn)金并未使用。
備注:上述三個案例旨在說明信用交易的杠桿效用,未考慮手續(xù)費、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