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上證函〔2020〕1745號
各市場參與主體:
為進一步優(yōu)化股票期權行權指令合并申報功能,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了《證券公司股票期權經紀業(yè)務指南》和《期貨公司股票期權經紀業(yè)務指南》?,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權指令合并申報時間為行權日全天,即9:15-9:25、9:30-11:30、13:00-15:30。
二、本所按照標的證券是否相同、合約單位是否相等、是否為認購合約和認沽期權合約各一張、是否均為當日到期、認沽期權行權價是否高于認購期權進行前端檢查。
三、若行權指令合并申報數量超過投資者可用凈頭寸,僅權利倉凈頭寸部分有效。
四、修訂后的指南文檔可至本所官方網站(www.sse.com.cn)“規(guī)則”欄目下的“本所業(yè)務指南與流程”-“股票期權業(yè)務指南與流程”欄目獲取,并自2020年8月26日起實施。本所于2019年11月15日發(fā)布的《關于修訂股票期權配套經紀業(yè)務指南的通知》(上證函〔2019〕2052號)同步廢止。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